王女士家住广州天河,育有一女。2015年底,考虑到方便孩子上幼儿园,她决定再买一套房子。
房子位于中山大道西,面积84平米左右。通过中介公司爱屋吉屋,王女士联系到卖家。经过沟通,在去年1月21号,王女士交付8万定金给卖家。并在当晚,双方就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,成交价为205万人民币。原本想着等着办理后续流程,但到了网签这一步时,情况有了变化。
王女士说:“到了网签这一步,但是打业主电话,开始时业主就以各种理由说有事,出差,从老家还没回来,以各种理由不见我们,不去网签,我就开始觉得有些奇怪。”
随后,王女士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中介公司,可对方却给出了出乎意料的回复。
中介透露给王女士说,业主那边已经在王女士之前跟另外一家签过合同,并且已经网签过了。
王女士接受不了,她觉得,这不就是卖家一房两卖吗?王女士说,卖家分明就是违反了合同的约定,她要求解除合同。
双方一直没有谈妥此事,到后来,王女士就再也联系不上卖家了。被动的她只好再找回爱屋吉屋。
事情一直拖着,直到目前都没有解决。无奈之下,王女士向我们节目报料。记者首先拨打了卖家的电话。
随后又去到中介公司,有不愿露面的工作人员表示,公司不接受任何采访,有事请找与王女士对接的销售。记者电话联系到销售,对方也不接受采访,具体问题请找法务部的律师;于是,记者又联系到了法务部的律师。
销售让记者找律师,律师又说让记者找销售。对此,《南方财经报道》的公益律师这样说。